一、升學:
1.可報考國內外技術學院或科技大學之老人照顧、老人服務事業管理、老人福利與事業等相關系所
2.目前國內開設相關科系之大學或技術學院-
二、就業:
1.本科培育之老人照顧專業人員:
(一)照顧服務員
(二)居家服務督導員
(三)老人福利機構院長、主任
(四)小型老人長期照顧養護型與失智照顧型機構及安養機構院長、主任
2.照顧服務員:
(一)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
(二)領有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
(三)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照顧相關科(組)畢業
3.居家服務督導員: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社會工作、醫護等相關科系組畢業。
(二)服務滿五年以上的專職照顧服務員,並領有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結業證書。
4.老人長期照顧、長期照護型機構院長、主任: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領有居家服務員成長訓練結業證明書、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或曾 擔任經中央主管機關評鑑成績甲等以上之社會福利機構主管職務三年以上,並具四年以上公、私立社會福利機關(構)工作經驗。
5.小型老人長期照顧養護型與失智照顧型機構及安養機構院長、主任:
國內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居家服務員成長訓練結業證書、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書,並具兩年以上公私立社會福利機構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