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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本校防疫措施公告-5/1起暫持續維持現行放疫措施 唯截至目前為止教育部仍未發佈相應之修訂版各級學校防疫指引,
本校防疫措施公告-112/3/20起實施
自112.3.20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
112.2.20起指揮中心宣布室內戴口罩規定放寬規劃,如疫情穩定預計自2月20日實施
111.11.14起確診者居家照護日期改為「5+N」,隔離完五天後,快篩陰性即可解除隔離,如果無法快篩陰性,則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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