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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澎湖縣政府清寒優秀獎學金申請
Dada_2023-03-08
澎湖縣政府清寒優秀獎學金申請
1. 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4.7日1700時截止。 2. 申請資格:專一至專五學生,設籍澎湖六個月以上;學業成績80分、操性80分以上;有低收、中低收、特境、澎湖縣困苦失依兒少生活扶助及澎湖縣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有案者優先。 3. 繳交資料:申請書、111-1學期成績單、近三個月戶籍謄本、低收證明及政府專案核准為經濟弱勢之家庭證明(非上述因素者免送)各乙份送核辦。
※請申請學生於時程繳交相關資料後,學校統一寄送呈報。若有問題,請洽課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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